9月6日,省政协副主席陈加元(前排右四)、省环保厅厅长徐震(前排右二)调研浦阳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记者 倪燕英
市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金华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金华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近期目标:2014年底基本消灭黑臭支流,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以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形式明确治水目标。
在今年的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兰溪代表团34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一个议案,要求保护金华人民的母亲河金华江。他们在议案中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华江流域水污染日益严重,上游长期形成的氟化工、电镀业、废铜铝生产等严重污染工业结构存在,短期内难以调整,要从根本上保护金华江水源,停留在一般的要求和行政管理手段上已难以实现,必须用法规和制度加以保证,因此,联署要求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作出金华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决定的议案。后来,这个议案被确定为1号议案,并有了这个治水《决定》。《决定》通过后,其明确的治水目标成为法定目标,具有刚性约束。
明确金华江流域
近期和远期整治目标
《决定》明确规定,金华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治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目标,整体推进。金华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近期目标为:2014年底基本消灭黑臭支流,流域水质明显改善;2015年底流域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2016年底流域交接断面水质基本达到III类标准。而远期目标为全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形成良好的生态系统,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据了解,《决定》所指金华江流域主要包括东阳江、南江、义乌江、武义江、金华江、兰江等干流及其支流。据了解,金华江流域干流总长194.5公里,支流76条。目前,我市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59条。《决定》出台后,金华市境内其他河流的水环境治理参照《决定》执行。
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的防治
列为整治重点
《决定》突出了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流域河道管理等四方面的整治内容。对于水污染企业,《决定》明确要加强对其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重点抓好造纸、印染、纺织、电镀、冶炼、化工等行业的专项整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废水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严格环境准入制度,金华江流域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严格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坚决杜绝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污染产生。
这个《决定》还有一大亮点是,把整治重点从工业水污染防治进一步拓展到了城镇水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据了解,这是由我市江河污染不到20%来源工业企业、超过60%来自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的现实情况决定的。《决定》明确农业生产要加强科学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控制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养殖业和种植业有机结合,防止造成水污染。同时,加强全流域养殖规划,实施区域养殖总量和污染总量控制,严格落实畜禽禁养区、限养区规定;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排泄物、废水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加快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设施建设,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全面消除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防治,乡、村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善农村水环境。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和目标责任制
《决定》规定,金华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将金华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其负责人政绩考核评价的内容,要求各地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江段流域治理负总责,要切实落实“江段长”、“河流长”负责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比如兰溪市市长就是辖区内金华江、衢江和兰江的“江段长”,辖区内水质一旦变差,“江段长”就要承担相应责任。相应的,如在兰溪市灵洞乡境内的金华江河段,就由灵洞乡的乡长担任“河流长”,同样也要负起辖区内水质变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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