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炎炎酷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的监察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兵分多路,不畏艰苦,奔波在全市药械稽查战线上。
2008年以来,该支队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实施稽查新模式,药械稽查工作不断向前推进,通过打假治劣,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对我市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支队先后荣获全国系统2009~2011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国系统2010~2011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全国系统2011年查处制售假药典型案件成绩突出单位、2010年度全省药品稽查综合工作先进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省级集体三等功,另有多人被记功或授予嘉奖。
创新10项制度
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支队在药械稽查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创新出台了10项制度。
建立药品生产企业留样封签制度,着力解决抽验不合格药品的科学合理追溯问题。由于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在外地抽检不合格后对药品质量如何有效追溯没有一个既定标准,导致对药品质量追溯环节上存在很大异议。针对这一情况,支队经过认真探讨,并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推出了此项制度,对本地企业生产的药品制剂进行留样封签。这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强化药品生产企业作为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可以分清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责任,使我市企业生产的药品在外地抽验不合格后的追溯更为科学合理。该服务制度实施5年多来,成效显著:受到了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也深得各药品生产企业的好评。2011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派调研组到金华调研,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在基本药物中标品种中推广了此项制度。2008年3月至今,支队共对14家企业生产的上百个品种1.8万多批次药品进行了留样封签,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此外,支队还创新出台了另外9项制度:建立抽验合格剩余药品退回制度,着力解决药品资源浪费问题;建立抽验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成因分析制度,着力解决不合格药械产生原因查找问题;建立行政处罚事前约谈制度,着力解决“和谐稽查”问题;建立调查取证事前讨论制度,着力解决稽查取证的全面性、针对性问题;建立药械稽查错时巡查制度,着力解决由被动稽查向主动稽查转变问题;建立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收集通报制度,着力解决假劣药械信息主动收集问题;建立药品行政执法与技术监督协作合作制度,着力解决稽查针对性、科学性问题;建立稽查支队对县(市、区)局分片服务制度,着力解决全市稽查“一盘棋”问题;建立政企联合“打假保名牌”制度,着力解决稽查方式转变缺载体问题。
连破药械大案
2011年3月以来,金华、永康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多名消费者举报,反映通过互联网购买的鸿茅药酒、舒筋健腰丸为假药,其邮寄发货地址在永康。支队调查发现,永康有一团伙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鸿茅药酒、舒筋健腰丸。3月25日,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后移送市公安局。4月7日,金华、永康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公安、药监联合成立专案组调查。5月25日,实施大规模抓捕,支队全力配合。此次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263人,采取强制措施91人,打掉制假、售假犯罪团伙27个,捣毁制假窝点42个、网店54间。查获假鸿茅药酒、假舒筋健腰丸合计1.7万余瓶,其他假保健品成品、半成品69万余盒(瓶),案值2000多万元。广东、河南等地及我省其他地区公安机关同时行动,彻底摧毁了该制假售假团伙的制售、储运等整个产业链。此犯罪团伙以湖南娄底籍人为主。此案是利用互联网生产销售假药的典型案件,也是近几年来药监、公安联手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捣毁制假窝点最多的案件。
2010~2013年上半年,支队共立案265起,其中假劣药品案198起,占立案数比例74.7%;大要案数36起,移送公安10起。每年有两起大要案入选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十大典型案件。除了上述这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还查办了以下五起大要案。
“3·31”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2012年4月初,金华海关查扣一批报关出口非洲的壮阳类产品和药品,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初步检验,均涉嫌添加西地那非成分。随即,药监、公安、海关开展调查。7月25日,公安牵头分赴广东、福建等地集中收网,抓获制售假药犯罪嫌疑人19名,打掉生产销售团伙3个,捣毁生产、销售窝点各1个,缴获各类壮阳产品320余万粒,生产原料140余桶,生产设备30台。壮阳类产品按药品万艾可价格计算金额达1亿余元。目前,广东涉案的8人已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刑。金华涉案的3名嫌疑人由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本案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重点督办案件。
“4·26”生产销售假保健食品案。2012年4月初,根据群众举报,发现有人通过网络销售的清减润肠胶囊(清瘦)等5种保健食品均含有西布曲明药物成分,其销售窝点位于金华市区,4月25日立案,并移送公安机关。4月26日婺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月25日,公安、药监联手开展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捣毁假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窝点6个,查获假保健食品(食品)成品、半成品70余种1100余箱,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查获生产原料10余吨、生产设备12台。目前,婺城区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阮波、楼敏等4人有期徒刑1年1个月至3年不等,另外4人定罪不诉。该案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是不法分子地下窝点生产,再通过互联网、快递渠道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的典型案件。
婺城区海清民间草药研究所制售假药案。2010年6月,支队发现婺城区海清民间草药研究所涉嫌非法生产标示为“海清中草药肿瘤研究所研究成果”的片剂产品。经查,该所负责人倪海清雇佣他人为金华协和医院坐诊医生高价销售该产品。经检验,该片剂产品中含有醋酸泼尼松激素类药物。8月15日,立案调查后移送公安机关。10月17日,联手公安一举捣毁制售、存放假药窝点3个,抓获倪海清及其妻儿、坐诊医生等共7名人员,涉案金额700万元。后检察机关批捕7名犯罪嫌疑人。2013年4月9日,倪海清被婺城区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黄宗华非法生产二类医疗器械案。2010年7月29日,联合公安机关对黄宗华位于金东区的无证生产窝点和义乌市某小区办公场所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多功能薄膜封口机、远红外热收缩包装机等设施设备及4种假冒二类医疗器械半成品、成品,查扣产品货值31万余元,已销售28万余元。7月30日,予以立案。8月2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公安处理,之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13日,黄宗华被金东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张金海等人非法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案。2009年12月9日,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查函,对浙江大宇医药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张金海等人曾假借该公司名义分4次从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购入大量甘草麻黄碱片、麻黄碱苯海拉明片,药品货值金额118.88万元。2010年2月8日,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