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义乌市工商局公布了2012年十大商标侵权案例,涉及阿迪达斯、飞利浦、鳄鱼、香奈儿等一批国际知名商标。商标侵权人不仅有国内主体,也有涉外主体,侵权方式也呈现多样化,涉及“定做合同”、“市场采购”、“网络销售”、“以货抵账”等多种贸易方式。数据显示,去年义乌查处涉外商标案件812 起,占所有商标侵权案件的79.8%,非法经营额达1190.4万元,占所有商标侵权案件的89.5%。
关键词:定做合同
外商定做“BOSS”内衣
去年10月,义乌市工商局查获一起外商定做销售侵权“BOSS”内衣案。经查,当事人CHIN-GIZ(阿塞拜疆人)与商户余某签订了定做1.2万件内衣的合同。此后,CHINGIZ从慈溪购进“BOSS”等商标标识1.2万个,要求余某在内衣上使用。余某意识到缺乏相关证明手续组织加工可能涉嫌侵权,立即报案。10月22日,义乌市工商局依法对CHINGIZ处以罚款9万元,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物品。
点评:目前,一些不法外商从中国采购商品,贴上名牌商标后运往国外销售。所幸余某及时发现并举报,避免了商标侵权进一步扩大,也规避了侵权风险。该案提醒广大商户,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必须明辨是非,必要时寻求相关部门介入帮助。
关键词:市场采购
销售“Adidas”球鞋球袜
去年7月,工商执法人员在北苑街道某小区查获标有“Adidas”字样的球鞋1200双、球袜1800双。经查,当事人彭某与外国客户达成协议,由外国客商提供样品,彭某负责采购。此后,彭某从福建购进标有“Adidas”字样及图案的球鞋和球袜。截至案发,彭某还未交付上述商品,非法经营额7.74万元。义乌市工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6万元,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物品。
点评:明知是侵权产品,仍代为采购,彭某的行为给自己惹了大麻烦。工商部门提醒商户,接到国外采购订单时,应仔细核查是否具有授权文书,切不可为了眼前利益铤而走险。
关键词:以货抵账
销售“飞利浦”直发器
去年3月,工商执法人员在稠城街道下娄村某仓库查获标有“飞利浦”字样的直发器2530个,电吹风96个。经查,一名伊朗客商无法交付货款,就以抵账的方式向当事人骆某转让了这批印有“飞利浦”商标的直发器和电吹风。经注册商标持有人鉴定,这批商品均为假冒产品。截至案发,骆某还未销售上述商品,非法经营额54728元。义乌市工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2万元,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物品。
点评:在实际经营中,以货抵账的情况时常发生。然而,侵权产品非但抵不了货款,反而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目前,外贸经济形势受国际影响较大,面对货款无法回收,商户应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切不可随意受让“烫手山芋”。
关键词:网络订单
销售“RAZLA+”卷烟纸
去年2月,工商执法人员在稠关一区某居民楼查获标有“RAZLA+”商标的卷烟纸3720盒。经查,当事人李某通过MSN与一尼日利亚籍客户达成销售“RAZLA+”商标的卷烟纸的协议。随后,李某从东北购进卷烟纸3720盒。经商标注册人鉴定,这批卷烟纸系假冒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尚未交付卷烟纸,非法经营额53940元。义乌市工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物品。
点评:通过网络获取订单是目前流行的贸易方式。不过,商户在接受订单的同时,核查客商是否拥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这一程序仍不可省,否则容易踩上侵权红线。
关键词:物流平台
外商采购“DKNY”香水
去年5月,工商执法人员在后宅街道神州路某仓库查获侵权“DKNY”等品牌香水17064盒。经查,当事人是一名伊朗客商,他从广州购进这批侵权香水,并存放在义乌,准备运往伊朗销售。截至案发,这些香水均尚未销售,非法经营额49392元。义乌市工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没收并销毁在案的侵权物品。
点评: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不同,义乌小商品具有种类多、更新快、非标准化等特点,适合多个采购主体组柜、多类商品拼柜出口。因此,越来越多的外商开始利用义乌物流出货便捷方便的优势,将在其他地方采购的侵权物品通过义乌的物流平台出口。
关键词:特许加盟
使用“卡柏”服务商标
去年8月,工商执法人员在化工路某洗衣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朱某在店面招牌、营业台后墙、收费系统及出示给客户的洗衣凭据中标注“卡柏”注册商标字样。经查,当事人朱某与“卡柏”商标注册人签订了《特许加盟合同》,许可期限至2008年6月8日止。到期后,朱某没有续签合同,但继续使用商标,特许商多次警告也无济于事。义乌市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
点评:特许加盟(俗称连锁)是商业界的一种双赢模式。然而,加盟商要使用他人的商标,必须通过合法有效的授权,且只能在授权期限内使用。授权期满继续使用,就会被视为商标侵权。
关键词:店面转让
使用“玛伊德”服务商标
去年3月,工商执法人员前往稠州北路某餐饮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店的招牌、名片、菜单、菜谱等多处使用“玛伊德”服务商标。经查,这家店面是当事人从广州市玛依德餐厅有限公司转让过来,但未被授权使用注册商标。转让后,当事人仍然使用“玛伊德”注册商标,误导了消费者。至案发时止,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非法经营额3万元,违法所得1.8万元。义乌市工商局责令其停止侵权,并依法处以罚款3万元。
点评:在这起案件中,转让的只是店面经营权,而当事人却想当然地认为“商标”也一并转让,仍然使用“老东家”的注册商标,让人啼笑皆非。
关键词:刑事追责
加工“Hello Kitty”文具
去年6月,工商执法人员在西站一区某居民楼查获标有“Hello Kitty”等5种商标的水彩笔、蜡笔、套装画笔90余箱。经涉案物品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这批文具非法经营额达3万多元。经查,当事人陈某接到客户订单后,从国际商贸城购进文具,使用了客户提供的侵权商标包装盒。鉴于陈某的行为侵犯了5种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经营额超过3万元,已够到刑事责任追诉标准。义乌市工商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义乌市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点评:当心!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压线下,刑事责任的追诉起点很低。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就将被立案追诉。
关键词:单位犯罪
公司销售假冒名牌隐形眼镜
去年4月,工商执法人员在江东街道端头村某仓库查获标有“FRESHLOOK COLOR-BLENDS”商标的隐形眼镜3492片以及商标标签26.4万只,外包装盒5.13万个。经商标所有权人鉴定,该批货物均为假冒。经查,当事人自2011年6月成立之初就在阿里巴巴、淘宝、速卖通等网站开设网店,通过网络大量销售假冒隐形眼镜等商品,非法经营额为52834元。最终,义乌市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义乌市某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单处罚金2万元;判处直接责任股东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法定代表人杨某拘役5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点评: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将对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责。在这起案件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假冒隐形眼镜的业务,但因疏于管理也被判了刑。
关键词:商标标识
加工“Panasonic”商标标识
去年4月,工商执法人员在小三里塘查获标有“Panasonic”商标的包装1.6万张,共计14.4万个商标标识。经查,当事人欧某接到客户来电,要求加工印刷一批外包装纸,并要求晚上赶工。欧某在未审核是否有商标注册证的情况下,贸然接受业务。最终,义乌市法院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欧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点评:根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商标印制单位在承印时,应向客户索要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等复印件,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并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然而,欧某在未审核客户是否拥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的情况下,贸然接单,结果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和自由。
【部门声音】
去年以来,义乌市工商局先后组织开展10余次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执法行动,包括名特优商品、通信器材、体育用品、动漫行业、专业街市场、印刷企业、文具用品、库存专业街、电子产品等领域,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017 起,非法经营额1329.9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45起。
义乌市工商局副局长冯国平表示,向全社会公布十大商标侵权案例,旨在通过曝光前期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件,达到震慑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目的,唤起社会各界对商标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