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在重大决策上广泛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在工作推动中注重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形成了团结协作、和衷共济的良好局面。
市委始终把人大工作作为党委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营造尊重人大、支持人大、关注人大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人大工作开展。全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市委下发《关于对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对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在日常工作中,市委经常听取人大关于重要活动和重大事项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职;市人大常委会则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使人大各项职责的履行和工作的开展都能与市委中心工作合心合力合拍。
我市各级政府都能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工作。对重点代表建议,分别由市政府领导领办和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工委室分工督办。对办理反馈不满意件,人大通过多种形式的督办,敦促相关承办单位进一步与代表沟通,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
在市委的重视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形式。率先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要面向国徽庄严宣誓;有效实施任前考试、表态制度,共有51位拟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17位领导干部作了任前表态发言,增强了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活动,打出了一套广泛调研、案卷抽查、集中评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组合拳……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人大主动”的良好格局。
2014年,市委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两美”金华的需要,切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把完善党委、政府、政协政治协商工作机制列入我市33个重点突破改革项目之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作出制度安排。
|